1.化妆品包材上全是英文备案能通过吗
化妆品包材上全是英文备案不能通过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批准文号,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准进口。经正规渠道进入国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其包装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址、经销商(进口商、在华 *** 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含量、日期标注、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等中文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分别构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范的化妆品、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产品实施了扣押,并立案调查处理。据悉,该店将面临罚没款超万元的处罚。
2.化妆品怎么进行产品备案
化妆品进行产品备案的 *** :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整理、归档下列资料: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下同);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4.产品技术要求;5.产品检验报告;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 *** 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备案资料相关要求1、产品配方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全部原料(详见: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2)复配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
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3)除复配原料外,化妆品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当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
无标准中文名称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2、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分别按以下方式报送产品备案信息:1)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2)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3)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来源于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4、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5、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要求执行。6、产品检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执行。
自治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也可委托内地检验机构):自治区疾病预防中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7、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毒理学试验。8、宣称为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应当按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保化〔2012〕291号)的要求编制,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扩展资料:1、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去备案?答:双方都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注:委托方先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把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备案即可)2.网上备案需要什么资料?答:网上备案只需两样,一是产品配方,二是销售包装图片的上传。
(图片上传分为:平面图、立体图)3.备案的注册商标可以使用哪些?答:可以使用R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TM,纯英文的商标,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明。4.我们产品配方中均有香精成分,但是我们不标注在包装上,那么提供给你们检验的话,也不提供这个成分,上传网站也不上传这个成分,是否可以?答:新政策要求写“产品配方为产品的全成分配方”。
5.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中文产品名称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6.哪些产品必须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沐浴液属于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吗?答:按照法规要求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均需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沐浴液目前不属于产品许可证申证范围,可不用在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号。
7.淡化皱纹,祛除皱纹可以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可以用于产品名称中吗?“**原液”如“CTI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语,以及“基因、细胞”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
对于“原液”这样的词语可以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目前暂无公告表明该词语有违规嫌疑。8.御方、滋养、平衡调理、营养、渗透、收缩毛孔、抚纹、天然这些词可以用吗?答:只要不使用夸大、绝对、暗示或明示医疗作用等违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
9.生产日期组合: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这样可以吗?答:产品的日期标示中只要含有两组组合日期标示方式中的其中一组即可,如要求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组合,此时若额外标示了生产批号也是可以的。10.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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