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无中文标识,如何处罚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责令该企业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
2.进口化妆品没有中文说明是真的吗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国外进口的化妆品进入中国市场后,必须有完全的中文说明。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一定要注意,看是否有完全的中文说明,以免购买到有问题的洋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检查产品的外包装,同时还要查看外包装上标有的信息。
一是卫生许可证号;二是生产许可证号;三是执行标准号;四是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应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五是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六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像那种没有外包装的,也无法确定每件商品保质期的,大多存在猫腻,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3.卖进口无中文标识化妆品会处罚吗
会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
扩展资料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
(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第十四条
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 *** 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三)宣传医疗作用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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