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钦州的民风民俗有什么
桂西南钦州一带壮族、汉族民间传统节庆习俗。
又称“跳岭头”。多在中秋节前后十余天内举行,个别地方在农历三月或十月间。
为当地仅次于春节的节庆活动。因其活动多在村边岭上举行而得名。
届时,各村屯竭塘捕鱼,家家户户宰鸭设筵,祭祖敬神。同时还请“岭头队”(师公)到村边岭上进行舞祭活动。
师公戴着面具,表演“抛偈”(舞蹈)和“唱格”(歌舞);一些地方还兼有武术和“斗法”(民间魔术)表演。表演程序为安坛、请神、收禁、歌舞等。
歌舞过程均有鼓乐伴奏。清道光年间《钦州志》有载。
今已由原来的宗教酬神祭仪演变为民间娱乐活动。2006年,“跳岭头”被确定为广西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 。
2.钦州有哪些风俗文化特色
钦州旅游景点有30多处,主要有:三娘湾旅游区 、八寨沟旅游区 、冯子材故居、刘永福故居、大芦村民族风情、六峰山 、五皇山、王岗山 、椎林叠翠 、麻蓝岛等。
民族文化:
1、钦州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和有关文物考证,远在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1万多年的时候,钦州人的祖先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生息、繁衍。214年挥军南下,统一了岭南地区。从此,钦州归属于秦,为象郡所辖;
2、州官、名人重教兴学。至清代,钦州有东坡、铜鱼等书院,灵山有西灵、植桂等书院,浦北有归德等书院。文教事业的发展,人才辈出,名震朝野。唐代宁原悌、姜公辅就是杰出代表。中央王朝官员、文人的传播。中央王朝把岭南地区作为流放和贬谪官员、文人的安置地。
3.广西钦州的民风民俗
谚语 在钦州流行的谚语很多,其中一部分是外地传入的,一部分是当地人的生产和生活经验总结。
自古至今,邑人多喜欢用谚语指导自己的生产和生活。1987年3月,市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委会,以广泛约稿的方式征集民间谚语,1990年3月打印成《钦州市谚语卷》资料本。
共选入钦州谚语678条, 其中修养类132条,事理类124条,生活类75条,生产类70条,社交类67条,自然类55条,时政类52条,其它103条。人们应用这些谚语时各有偏重,农(渔) 村的群众较为熟悉并经常应用时令、天文、气象、物候等自然类与生产类的谚语;城镇居民则较熟悉和多应用事理、修养、社交、生活等类的谚语。
现分别摘录数条如下: 时政类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国泰万民乐,家和百事兴。
官字两把(张)口。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贪官不怕民穷,阎王不嫌鬼瘦。大鱼食细鱼,细鱼食虾仔,虾仔食泥尘。
事理类 江河后浪推前浪,世间新人接旧人。抱猫难捉鼠,牵牛难上树。
食人的口软,拿人的气短。见过不如做过,做过不如做过多。
人心不足蛇吞象。一样米食出百样人。
烂泥糊不上壁。 修养类 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礼多人不怪。见地不平担锹铲。
见蛇不打三分罪。明人不做暗事。
自我吹嘘,有智亦愚。 社交类 众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
交友要交心。行要好伴,住要好邻。
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好汉不会鼓唇绕舌,君子不会奉迎卖乖。 生活类 多男多女多冤家,独仔独女独莲花。
手脚勤,不受贫。瞻前顾后,衣食常有。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勤能补拙,苦能练志。吵家穷,抄火过,一家和睦幸福多。
自然类 一年打两春,老牛冷断筋。冬雾干,春雾湿,夏雾躲雨走不及。
月光担枷坏天气,大枷风来细枷雨。蚂蚁搬家,雨落沙沙。
蜻蜓低飞,马上雨至。稔竹开花,旱死老鸦。
生产类 早禾怕东风,晚禾怕夜雨。栽姜养羊,本少利长。
迟禾无谷,迟鸭无肉。不下深海,捉不到大鱼。
犁深耙烂,稻谷满棚。田地要亲耕,买卖要亲行。
其它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留得青山在,不怕无柴烧。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有钱使得鬼推磨。
歇后语 在钦州流行的歇后语中,部分是当地群众创作的,部分由外地传入,但传入部分已变为钦州地方口语,很难截然区分。现选录一部分如下: 解放前流传的: 陈鉴中状——心想; 床底劈柴——撞板; 脱裤屙屁——多余; 聋佬拜年——大家一样; 腰钩(弯)佬烘火——迫(烤)到头; 高佬跌跤——差(叉)得远; 光棍遇擂槌——滑对滑; 狗咬乌龟——无从入口; 老鼠上天平——自称; 杉木灵牌——作不了主; 八十岁嫁老公——图食; 路边火——不烘就过(灭); 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老虎借猪——有借无还; 沙牛过江——各(角)顾各(角); 火烧生柴——迫(烤)着; 光毛鸡打架——嘴嘴到肉; 筲箕罩黄鳝——一窝蛇; 犁头命——不使(犁)会生锈; 花头鸭——出名; 禾虫命——一出就着(死); 本地姜——不辣。
解放后流传的:蕃薯落灶——该煨; 手拿电筒——专照别人; 看牛仔食煨蕃薯——又吹又拍。 民歌 在钦州民歌中,除有大量的山歌(含海歌)外,还有各种风俗歌(如春牛歌、跳岭头舞歌、道场歌、哭嫁歌、哭丧歌等)、劳动号子、儿童催眠曲等。
以上歌曲,在《中国民歌歌曲集成》广西卷钦州地区分卷中均有载录。解放后,除山歌有变化发展和春牛歌、道场歌、跳岭头舞歌等继续流传外,其余均已逐渐消亡。
钦州的山(海)歌种类很多,流传面遍及全市。流行于市西北部和中部地区的,有壮族山歌、新立话山歌、客家话山歌;流行于东北部地区的,有旱捞话山歌、新立话山歌;流行于东南沿海的,有廉州话山歌(又称犀牛脚海歌)、三那(那丽、那彭、那思)白话山歌;流行于钦城郊区和西南沿海的,有钦州白话山歌、龙门白话山歌(又称龙门海歌)等。
其中,以新立话“哎来来”山歌覆盖面更大,全市有14个乡镇流行;壮族“呀呜”山歌覆盖面最小,仅在贵台、大寺两乡镇的北部山区流行。除壮话山歌属高腔山歌外,其余均为平调山歌。
山歌的演唱形式, 有独唱、对唱及3人以上的联唱。歌唱时,过去男女多用假嗓,现在多用真嗓。
山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除有大量的情歌外,还有生活歌、劳动歌、时政歌等。 钦州人民的祖先属古雒越族,而“越人好歌”早在汉代刘向的《说苑》中已有记载,在宋代周去非(注:南宋淳熙年间任钦州学官)的《岭外代答》中也有:钦州“土人迭歌相和……皆临机自撰。”
的记载。可见钦州人民唱山歌求偶、娱乐的风尚由来已久。
据明、清《钦州志》载,每年中秋期间,于壮族聚居的永乐都,已有与祭祀相结合的民间歌节活动。其形式是:“各村宰牲祭太仓神于岭岗,延巫者着花衣裙,戴鬼脸壳,击两头鼓,狂歌跳跃于神前。
村男妇于坛前戏歌,互相唱和……”直至民国后期,这种活动还遍及全县各乡村。解放初期,唱山歌活动由过去的求偶、唱和娱乐演变。
4.广西钦州人习俗想知道下当地的生活习俗,请本土人指点一二; 爱问知
钦州礼仪习俗—婚嫁 旧时,本市婚嫁礼俗繁琐。
从“提婚说亲”到“三朝回门”,一般有七道排场:1。男方托媒向女方提婚;2。
女方父母托人探听男方家庭,认为门当户对,便用庚帖将女儿生辰告知男方;3。男方请 *** 先生“合肖”,占卜吉凶,如男女年庚八字无“冲克”,男方即遣媒议聘;4。
男方择吉日,将议定聘金和新郎生辰的庚帖放入小匣子内,连同财礼、点品由媒人护送至女家。女家收下聘金、财礼、点品和男庚帖后,原匣内放入女庚帖,连同回送的衣着、喜果,由媒人带转,俗称“定亲”;5。
成亲之日,男女双方各自设宴请客。男方发花轿至女家,新娘开容(又称“开颜”,即用线将脸上汗毛捻去),梳妆,拜别,红巾蒙面上轿;6。
轿至男家,新郎出,向花轿三揖,谓“拜轿神”。伴娘搀出新娘,依次唱拜天地、祖宗、父母后,新人对拜。
拜毕,新郎引新娘进入新房;7。第三日,与亲族分辈依次礼见后,新郎新娘双双去岳家,俗称“三朝回门”。
至此,旧式嫁娶礼仪才告结束。 贫穷人家婚嫁礼仪大同小异,限于条件,仪式、酒席从简。
解放后,旧的婚嫁习俗逐渐革除,向文明、简朴方向发展。集体婚礼、新婚茶话会、旅行结婚逐渐增多。
钦州的称呼习惯 本市各族人民称呼,大同小异。一般称祖父为“公”,祖母为“妈”或“婆”;父亲为“爸”、“爷”或“叔”(个别人叫“哥”),母亲多叫“娜”、“妈”、“婶”(个别人叫“嫂”);兄弟姐妹之间,称“哥”、“姐”、“弟”、“妹”;称兄妻为“嫂”,称弟媳为“婶”,媳妇未生小孩前,称家公、家婆为“爷”、“娜”或“爸”、“妈”或“老爷”、“安人”;生小孩后,随孩子称家公为“公”、家婆为“婆”,称丈夫的姐妹为“姑”等。
1950年后,夫妻之间逐渐称姓呼名。在一般社会活动中多互称“同志”。
5.钦州人结婚时有什么风俗习惯
广西壮族人多,钦州的结婚习俗差不多就是跟大宗一样吧~~
壮族婚礼结婚习俗简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广西、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汉语。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之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之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 *** 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 *** 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不过上次某人姐姐结婚……完全汉化了~~现在N多这样的~~
6.广西钦州人嫁取习俗有哪些
旧时,本市婚嫁礼俗繁琐。从“提婚说亲”到“三朝和满月回门”,一般有九道排场:
1.男方托媒向女方提婚;
2.女方父母托人探听男方家庭,认为门当户对或合适的,便用庚帖将女儿生辰告知男方;
3.男方请 *** 先生“合肖”,占卜吉凶,如男女年庚八字无“冲克”,男方即遣媒议聘;
4.男方择吉日,将议定聘金和新郎生辰的庚帖放入小匣子内,连同财礼、点品由媒人护送至女家。女家收下聘金、财礼、点品和男庚帖后,原匣内放入女庚帖,连同回送的衣着、喜果,由媒人带转,俗称“定亲”;
5.成亲之日,男女双方各自设宴请客。男方发花轿(汽车)至女家,新娘开容(又称“开颜”,即用线将脸上汗毛捻去),梳妆,拜别;
6.伴娘搀出新娘,依次拜祖宗、父母后,新人对拜。拜毕,新郎或伴娘牵新娘进入新房;
7.第三日,新娘回娘家,由娘家两个人妹妹、弟弟来接回去,男家做糍粑或买饼干给新娘带回娘家发给族里的长辈,女家做或买红色尖头寿包带回给男家发给族里的人,女家赠的东西要少于男家赠的,男女两家都选双日来回,俗称“三朝回门”。
8、结婚满一个月新娘也要回娘家,男女两家包粽子、买猪肉礼尚往来。
9、结婚之一年的大年初二上午新郎新娘要一起回娘家,及买圆提、酒、红包送给族里的几户老人,也要发红包给弟弟、妹妹等小孩;
至此,旧式嫁娶礼仪才告结束。
贫穷人家婚嫁礼仪大同小异,限于条件,仪式、酒席从简。
旧的婚嫁习俗逐渐革除,向文明、简朴方向发展。集体婚礼、新婚茶话会、旅行结婚逐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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