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台湾特别行政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在行政区划上,台湾省下辖:5个市:基隆市、台中市、新竹市、台南市、嘉义市;16个县:台北县、台东县、澎湖县、花莲县、屏东县、高雄县、台南县、嘉义县、云林县、南投县、彰化县、台中县、苗栗县、桃园县、宜兰县、新竹县;2个“行政院辖市”:台北市、高雄市;2个所谓“福建省 *** 辖县”:马祖县、金门县。
2、台湾25个行政单位全部省辖,而且县市有高度自治权。
3、 下辖市、县,在下面乡、村“省(已虚级化”)、“直辖市”、“省辖市”、“县级市”、“县”。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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