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办理流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三年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2、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3、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4、扩展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发证机关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5、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的,应当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经营许可证;不予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企业。
6、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变,但应当载明变更日期。
7、第十七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一)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三)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四)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五)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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